最近一个朋友向我咨询:因为家里有一个案子在老家县里的法法院打赢了,然后执行局的法官老是拖延时间不给执行,期间他们通过中间人给执行法官送了两三千元。可是似乎效果不怎么样,在查封对方账户一年到期后,没有及时续封,导致被执行人的财产被转移。到现在已经三年了,好不容易执行到一辆车,也拍卖了,钱总算到账了。现在法院又通知他们说,车辆购买人说车辆有重大瑕疵,拍卖前没有公告。导致现在购买人要退车,法院也出了裁定,要求他们把钱退了。 这样一来,他们就更生气了,觉得法院不作为。想着举报法官受贿,但是,又怕牵连到自己,涉嫌行贿罪。法官也委婉的表达了吐过闹大了对他们不好的说法。 律师分析:目前对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一万元,而且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这个案例中是首先当事人谋取的是合法利益,只是想让法院尽快执行。其次,行贿的金额也未达到立案标准,所以当事人就算去举报,自己也不会被刑事立案的。当然,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穷尽各种办法,法院也是没有太好的办法的,也不一定是法院的责任。 石家庄律师李建朋法律咨询电话:15930106135(同微信)(责任编辑:令狐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