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我买个二手房,和中介公司签订了贷款代办合同,代办费4000元。现在中介跟我要另外的3000元,原因是我和我爱人的个人征信报告里各有延期还信誉卡的记录(我爱人有1次,我有2次,偶尔忘记晚还了两三天),他们说贷款办不下来,需要花钱“摆平”,这3000元是用来“摆平”的。 我咨询了两家银行信贷部门,说这种情况不大会影响房贷。而且,银行是死规定,一旦认定不给贷款,那就没有弹性,交3万也不行。因此,我怀疑中介以此为借口,想多要钱,这个钱进入他们自己腰包 。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请专家不吝赐教!
石家庄律师:贷款公司的话不可轻信,即便可以办成,这种方式也是违法的,建议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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