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咨询: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在怀孕37周的时候胎监出心律不齐,住院两天后医生没有给出意见就让出院了,足月后超两天(2013年10月21日)我剖腹产下一男婴,出生时声音洪亮,但是依然有心律不齐,医生说需要护院调理一阵就会好,可是出生第4天时却感染上了新生儿肺炎,新生儿败血症,(这两种病都是因感染引起的),最后转去省儿童16天后医治无效死亡。当时我在月子里没让我知道,出月子知道后,又精神崩溃了半年,等我慢慢好起来,想想觉得有医院的责任。想问问 在起诉前 有没有办法鉴定到底属不属于医疗事故,如果属于就起诉,不是就不起诉了,能这样吗 有这样的程序吗? 石家庄律师:单方的鉴定对方不认可还是要打官司,只能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医疗过错鉴定即可,医疗过错鉴定相对来说难度低,时间短。 (责任编辑:令狐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