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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上强迫女性做刑奴是否犯罪

时间:2014-11-25 19:05来源:www.sjzflyz.com 作者:令狐冲 点击:
案情:x某(女)的情人张某为满足变态性欲,x朱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冒充第三人虚拟身份,利用其掌握的两人之间的色情短信、x某的裸体照片对朱某进行威胁,要求朱某添加其为QQ好友,x某迫不得已添加好友后,张某又以在网络散播x某裸照等方式胁迫x某充当其虚拟

        案情:x某(女)的情人张某为满足变态性欲,x朱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冒充第三人虚拟身份,利用其掌握的两人之间的色情短信、x某的裸体照片对朱某进行威胁,要求朱某添加其为QQ好友,x某迫不得已添加好友后,张某又以在网络散播x某裸照等方式胁迫x某充当其虚拟社会性奴隶,称其为“主人”,要求每日完成其交代的所谓任务,且要求x某不定时在家中或在单位拍摄性器官照片通过QQ发送,张某收到照片后进行自慰,并要求x某配合其淫秽语言,复述其侮辱x某的污秽词语,x某稍有反抗,张某即将朱某裸照及头像上传QQ群,对其进行恐吓。前后时间长达一个多月,致使x某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x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张某出于恐惧向x某承认违法事实,请问该案如何定性?

         石家庄律师: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这个罪不一定必须在现场才能实施。在不同空间亦可完成犯罪行为并且这个主要是保护妇女性的羞耻心,身体自由权隐私权等等。

(责任编辑:令狐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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