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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进入对方住宅是否非法侵入住宅

时间:2015-03-01 14:56来源:www.sjzflyz.com 作者:石家庄刑事律师 点击:
案情:刘男、郑女均为 离婚 的并各有子女的老单身。同居2年多。同居期间住男方家里,对外均以夫妻相处。2014年x月x日9点,刘男到郑女的市里的房子处,请小区的开锁匠把门打开,更换了锁芯,进入住宅,把衣服等在厨房焚烧,并毁坏dvd、梳妆台、被褥、鞋子等物

        案情:刘男、郑女均为离婚的并各有子女的老单身。同居2年多。同居期间住男方家里,对外均以夫妻相处。2014年x月x日9点,刘男到郑女的市里的房子处,请小区的开锁匠把门打开,更换了锁芯,进入住宅,把衣服等在厨房焚烧,并毁坏dvd、梳妆台、被褥、鞋子等物品。焚烧时楼下有人询问是否失火,回答说在烧几件衣服,随后用水浇灭,离去。消防前往发现无火情,即撤离。郑女中午报案,下午派出所将刘男抓获,随后以非法侵入住宅罪逮捕。进入住宅是因为两人闹矛盾期间,女方与别的男人有两性关系,刘男威胁等,郑女避而不见,躲了。刘男才找郑女。现在郑女显然想藉此解除彼此的同居关系。不原谅。以前两人也在此短期居住。刘男有该房屋的钥匙。这一次是掉了钥匙,提着榔头去的,准备砸门。不好砸,才请的包打开开门。郑女无业。生活来源是刘男养活。刘男有工作,并出售了土地获得了补偿款。这次烧坏的衣服,均为刘男给其购买。。刘男是否对于同居中的对方房屋,享有使用权,刘男侵入郑女住宅的行为,是合法进入,还是非法入侵?

         石家庄刑事辩护律师:衣服买了送给女方就是其个人财产了,掉钥匙问题这也很关键,笔录上有无提及其原来是有钥匙的,他的钥匙又是谁给的?什么时候掉的?有无证据或证人证实?男方声称自己有钥匙,对该房屋的进入是合法的,这是关键。否则很难摆脱罪名。

(责任编辑:令狐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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