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xx、男,汉族,197x年xx月xx日生,住址:xxxxx。 所在门市:xxxxx,住所地:石家庄市xxx。 乙方:xx,男,汉族, 所在门市: 住所地:xxx市场。 甲乙双方同在石家庄市xx市场经xx门市,甲乙双方相互熟识。双方经常互相调货(把自己的货物放到对方门市帮忙销售),乙方雇佣其亲属xx负责日常经营,xx也时常找到甲方要求帮忙销售货物,因为xx是乙方的亲属,而且双方经常调货,而且xxx所报的价格与市场进货价相差无几,所以xx找到甲方要求销售货物时,甲方并未在意,甲方询问xx货物来源时,xx回答是自己从厂家进的货物,还拿出自己给其他客户的发货单给甲方看,所以甲方非常信任xxx,便帮他卖货。一年多之后,乙方找到甲方,声称xx给甲方的货物属于盗窃乙方的货物,向甲方主张赔偿,但是甲方对此事并不知情,为了友好相处,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虽然对xx是否盗窃并不知情,但是由于乙方经常找人来甲方门市闹事,所以出于人道主义,甲方自愿补偿给乙方捌万元。 2、款项支付方式为:转账:乙方账户名:xx,账号: 3、支付时间为签订协议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捌万元后,甲方与此事再无任何关系,乙方不再就此事追究甲方民事、刑事、行政等任何责任,乙方不得再找人去甲方门市闹事。 5、如果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款约定,违约乙方应当赔偿守约一方5万元违约金。 6、如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双方任何一方可以向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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