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判缓刑的人能不能担任企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因为缓刑属于正在监狱外服刑,随时可能回去的,是不是不能担任? 石家庄律师: 缓刑期届满没故意犯新罪,刑罚就不执行了,就是没有执行,不存在监外执行的问题。已修订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由该规定也认定的是只是已实际执行刑法处罚并未逾五年或三年的人才不能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而取消了《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审批条件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被判处缓刑的人在缓刑考验期满未满三年的人不能担任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性规定。
所以被判处缓刑的当事人是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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