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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间的邮件往来能作为证据吗

时间:2016-05-29 15:56来源:www.sjzflyz.com 作者:石家庄律师 点击:
案情:我有一位甲软件公司的客户,他们委托乙软件公司开发一款软件。签订合同后,乙软件公司已技术做不到为理由,不按合同规定开发软件。请问在合同执行期间,两家公司用各自的公司邮箱相互发送的沟通邮件,可以作为打官司时的法律证据吗? 石家庄律师 :电
       案情:我有一位“甲软件公司”的客户,他们委托“乙软件公司”开发一款软件。签订合同后,“乙软件公司”已技术做不到为理由,不按合同规定开发软件。请问在合同执行期间,两家公司用各自的公司邮箱相互发送的沟通邮件,可以作为打官司时的法律证据吗?
       石家庄律师:电子证据也算证据的一种,但是不能作为独立的证据,证明效力比较低,需要结合其他事实一起加以分析,


(责任编辑:令狐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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