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刑事律师 >

死刑罪犯如何判缓刑

时间:2012-05-09 21:21来源:石家庄法律咨询网 作者:石家庄刑事律师 点击: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条件

 

[日期:2009-06-30] 来源:石家庄刑事律师网  作者: [字体: ]

石家庄专业刑事律师代理取保候审、会见、刑事辩护、死刑复核、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诉,律师咨询电话:15930106135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一般来讲,只要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绝大多数在二年以后会改判为无期徒刑甚至有期徒刑,因为罪犯在服刑期间大部分会被带手铐或和脚镣,再行犯罪的可能性很小,两年考验期满后被执行死刑的非常鲜见。 

 

    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

    1)民愤不是极大的;

    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

    4)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

    5)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人的;

    6)犯罪分子出于义愤而杀人的;

    7)其他特殊应当留有余地情形的。

 

(责任编辑:令狐冲)
顶一下
(1)
10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