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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有哪些

时间:2012-05-17 15:24来源:石家庄法律咨询网 作者:石家庄刑事律师 点击:
石家庄刑事律师介绍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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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二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三是上述的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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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令狐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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