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我同学妻子为孩子找工作,近三年被孩子大学老师骗了120万元,期间他妻子的同事也为孩子工作被骗48万元,为偿还同事钱,她用房屋低压贷款18万元,加上自己的2万元付给她同事。由于他妻子钱财全无,与其儿子在年前一同自杀身亡,妻子留下遗书,他儿子电话中有跟骗子的谈话录音。现在他妻子的同事起诉我的同学,要回剩余的28万元。此事是他妻子死后知道的。这事一是否可以报案?二是丈夫不知情也是被害者,从原夫妻角度,能承担责任吗?
石家庄刑事律师李建朋:要看是借钱还是委托行贿,如果是借钱,你同学妻子肯定要承担责任,你同学可以以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由抗辩,但是,这个抗辩应该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抗辩可能无效。如果不是借钱,是假手你同学妻子去行贿骗子,那么,你同学妻子没有还款义务,你同学当然也就没有还款义务了。 (责任编辑:令狐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