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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改为有期18年如何假释

时间:2013-04-19 09:09来源:www.sjzflyz.com 作者:李建朋律师 点击:
案情简介:基本情况是这样的:我父亲是1951年3月18日出生,后因票据诈骗罪2001年11月6日被逮捕。2003年5月22日由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无期),在监狱服刑,后因表现出色在2006年11月27日由无期改为有期18年。在2009年11月减刑一年半。2023年

        案情简介:基本情况是这样的:我父亲是1951年3月18日出生,后因票据诈骗罪2001年11月6日被逮捕。2003年5月22日由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无期),在监狱服刑,后因表现出色在2006年11月27日由无期改为有期18年。在2009年11月减刑一年半。2023年刑满。这是基本情况能不能办假释谢谢。

        石家庄刑事律师李建朋答复:要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责任编辑:令狐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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