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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导致喝药自杀能要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吗

时间:2013-07-16 11:12来源:www.sjzflyz.com 作者:李建朋律师 点击:
案情简介 甲是某电力公司会计,乙是其职工。乙有账要单位报销,便将单据交给甲让他转交给单位帮其报销,甲帮助乙将单据入单位账中,后乙得精神病住院治疗。十几年后乙病好,想起他曾交给甲的账单,便要求甲偿还。因甲已退休,其工作单位也早已解散,甲也记不

案情简介

       甲是某电力公司会计,乙是其职工。乙有账要单位报销,便将单据交给甲让他转交给单位帮其报销,甲帮助乙将单据入单位账中,后乙得精神病住院治疗。十几年后乙病好,想起他曾交给甲的账单,便要求甲偿还。因甲已退休,其工作单位也早已解散,甲也记不清账的事了,甲不想个人偿还该账,乙便多次到甲家中寻衅滋事,甲没法便与乙达成协议,甲给乙六万元,乙对其余账款不再索要。但乙收到六万元后,仍然索要其余账款,仍到甲家中寻衅滋事,甲的老伴生气喝药死亡,甲报警,乙被逮捕,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四年。

      甲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支持了丧葬费和交通费的诉讼要求。没有支持死亡赔偿金,问:甲可否再提起单独民事诉讼,要求其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石家庄刑事律师李建朋答复:乙的行为时是直接造成甲的妻子死亡的原因,所以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

 

(责任编辑:令狐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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