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法律咨询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石家庄刑事律师:伪造民事诉讼证据以获得对自己有利的判决,不属于诈骗,中国目前没有诉讼诈骗罪这个罪名,其实定诈骗罪是符合法理的。不构成诈骗但是可能构成私刻公章或者妨碍作证罪 相关法律:1、200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伪造证据通过诉讼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的内容是:“该问题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2002年10月24日发布的《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中已经明确。该答复在起草过程中已征求了我室意见。你院(人民法院)在审理此后发生的有关案件时可参酌适用该《答复》的规定。 2、而其中提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2002年10月24日发布的《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的内容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 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石家庄刑事律师咨询委托电话:15930106135,qq306590570 相关文章:单位伪造合同如何笔迹鉴定 本文来自河北律师网,原文地址:http://www.sjzflyz.com/xingshi/239.html (责任编辑:令狐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