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未领取结婚证,双方举办婚礼并且同居五年,现女方同其他男人好了,男方一气之下毁坏了男女双方合租的理发店, 理发店转让人是女方名字 ,男方这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在此之前男方到派出所请求调解 ,要求女方退还相关彩礼钱,女方不同意,要男方回老家法院处理 。 观点一:应该不构成犯罪,毁坏的自己的财产。刑法上应该是问实质,不问名义。
观点二:同居五年,不能确定份额的,所得财产可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如果有证据证明女方投资较多,或者女方个人资产那就不一样了,这个案子,数额达到了,然后嫌疑人又做出了挟嫌报复的供述,铁定入刑了。逻辑上也讲得通,否则男方砸自己的店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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